九色驴蹄子大人

奸臣传在逃党人;精神程俱()

何可得他如此!

是在@20flightrock 太太评论区聊出来的脑洞~

  

从现存史料以及笔记小说来看,绍圣三年之后,章惇似常有对哲宗的意见起初强烈反对,最终却「但奉行」,甚至积极倡导,「唯恐他人之与闻」的行为模式。这种情况在废后立后,议改元事件中都有体现。以下以废后立后情况为例小作讨论。


废后当时情状在续资治通鉴中略有记载,大略是孟皇后的姐姐带符水进宫,以及养母在禁中祷祠,于是「诏以皇后孟氏旁惑邪言,阴挟媚道,废居瑶华宫,号华阳教主、玉清妙静仙师,法名冲真。」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章惇参与的具体描写,反而是当有人说皇后宫中这些犯事者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可处极典时,曾布补刀了一句「驴媚蛇雾,是未成否」。而有意思的是,续资治通鉴在总结这件事时,却说「初,章惇诬宣仁有废立计,以后为宣仁所立,欲废之,又阴附刘婕妤,欲请建为后,与郝随构成是狱,莫有敢异议者。」—— 以后面章惇支持刘后来推证此时他必定主持废孟后。


这个逻辑不能说是毫无道理,但结合实际情况却又似有端倪。


我们知道章惇这人一向是倾向于以激烈的词句表达观点。如果他十分支持或者反对某事,一般都会弄出点声响来,而这种声响又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能被史官记录下来(doge),单单在废后这种典型政治污点事件中“不露马脚”实在没有道理。


当然,这些只是基于人物性格的猜测。以下一些其他记载或许更能佐证。

狱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录,罪人过庭下,气息仅属,无一人能出声者。敦逸秉笔疑未下,郝随等以言胁之,敦逸畏祸及己,乃以奏牍上。(《续资治通鉴》)

这件事过去仅仅一年后:

明年,敦逸论瑶华事,上怒,欲贬之,谓执政曰:“依常安民例与知军。” 惇救之,乃知上初不知安民降监当也。(《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董敦逸被胁迫了结了瑶华狱,一年后又站出来反对这件事。我们知道哲宗对废后事宜的态度十分决绝,为此贬黜了邹浩以及为其辩护的一大批官员,甚至包括尚书右丞黄履这样的高官,我觉得牵连影响范围堪比之前的乌台诗案。但在此情形下,章惇仍然试图援救董敦逸。所以说章惇主张废孟后,于情理不合。


而关于章惇对立刘后的态度:


王铚《默记》卷中云:蹇授之以废孟后见章子厚言:“后一段当如何?”子厚曰:“除是惇不在此地,有死而已。”谓立刘后也。然不久遂立中宫,子厚但奉行而已。(《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在这个段子中,章惇果然又以激烈的词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人在塔在!很明显,这里的章惇是反对立刘后的。但是最后仍然「奉行」了,先按下不表。


另一个相关记载是:


绍圣中,遥华既废,判大宗正、仪同宗景乃乞以妾杨氏为夫人,乞免宣系及不召媒保。中批依所乞。许冲元在中书,遂依已得指挥过门下。章子厚大怒而责冲元云:「小白葵丘之盟,诸侯以妾为妻者天下共诛之,惇头可得,此命不可下。」翌日极谏,罢宗景司,仍夺仪同。时论皆以为得防微杜渐之意。后三年,乃乞建立元符,至托以东朝之命,自草诏检,何本末相戾也。(曾纡《南游记旧》)


在这个段子中,章惇果然又又以激烈的词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以妾为妻,我死也不会同意的!以上两则轶事,都发生在孟氏被废之后,刘后建立之前,而与章惇后面所为截然不同,打脸打得啪啪响,连曾纡都感慨,「何本末相戾也」!

(顺便,王铚和曾纡都是曾布后人,这也是一桩有意思的事。)


那么章惇在立刘后事件中具体是如何表现的呢?


前一日,上降手诏付三省,余亦不闻,至造朝及殿屏惇方出笏记相示,因相率同于殿上草贺。是日,宣制。惇自初议,凡五日留身,众皆哂之,唯恐他人之与闻也。左辖初以不平,凤晓之云:「何可得他如此。」辖亦释然。


哲宗单独降手诏给章惇,建立刘氏为皇后,曾布等其他人之前都没得到消息(当然他们各自都有猜测)。直到事情完全安排妥当了,章惇才在上朝前对曾布说一句by the way,然后拉着一脸懵逼的曾布于殿上草贺。这件事尚书左丞蔡卞起初十分不满,中书侍郎许将(即「凤」)劝他说,「何可得他如此」,蔡卞听后就「释然」了。



这里也很有意思,「何可得他如此」应该怎么解?蔡卞听后为何就释然了呢?字面上看,这句话就是”怎么能够让他这样呢“。当然这句话在现代汉语中是不通的,需要补充一些字词。但如何补充就得看人物当时的语气了。我觉得有两种解读方法:

“何以让他如此(尽心尽力)啊。”语气主要是感叹,章惇如何能(在本身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哲宗如此鞍前马后积极响应。但蔡卞听到这里感觉不太能释然。

“难得他这么自作(孽,我们观其自败就好)。”语气主要是愤慨,算了算了,他这么乱搞,我们求之不得啊。这种安慰方式,我个人感觉更能令蔡卞释然。支持这一解读的还有以下一则:


是日,夔留身甚久。余再对,上谕云:「章惇以夏人犯邈川,欲因此讨伐,遂灭夏国。」余云:「不审圣意以为如何?」上笑云:「此何可听。」余云:「陛下圣明远虑,此天下之福。近岁诸路进筑城寨,兵民劳敝,财用、粮食俱阙乏,幸而西人款塞,遂可休息。今青唐用兵,士卒困敝日甚,若更经营诛灭夏国,如此即忧在中国,不在四夷也。兼臣在熙宁中,见朝廷欲灭交趾,当与主将郭逵言:『交人虽海隅寸尺之地,然有国百年,兴衰存亡,必亦自有天数,岂人力所能必。』既而果无功。况夏国岂交人之比也。」上深然之。退与小凤言,亦共叹其狂妄。凤云:若如此举动,是他灾至也。」


同样是许将的原话,这里便更清晰地表露出他对章惇行为的一贯看法。


再说回立刘后事件。《曾公遗录》在哲宗去世,徽宗登基的这段时间留下了很多资料。其中一个爆料就是向太后和曾布你一言我一语把章惇伪造太后手诏立刘氏为后的事情扒了出来。


前者,皇太后谕:蒋之奇以立元符之手诏,皇太后不知亦不曾见进入,乃是刘友端书写。臣两日前对众语惇云:『昨以皇太后手诏立元符为后,皇太后云不知亦不曾见,及令蒋之奇进入,乃是友端所书,莫是外面有人撰进此文字否?』惇遽云:『是惇进。先帝云已得两宫许可,遂令草定大意。』手诏云:『非斯人其谁可当』,乃公语也。之奇亦云:『当时将谓是太后语,故着之制词。』惇云:『是惇语。』众皆骇之。惇定策之罪,固已大,此事亦不小,然不可暴扬者,正为先帝尔。



(前略。)余云:「此事且置之。今日上及帘中欲复瑶华,正以元符建立不正。元符之立,用皇太后手诏,近见有旨,令蒋颖叔进入所降手诏,乃云是刘友端书。外面有人造文字,皇太后并不知,亦不曾见,是如何?」惇遽云:「是惇进入,先帝云已得两宫旨,令撰此手诏大意进不?」余云:「手诏云『非此人其谁可当』,皆公之语,莫不止大意否?」惇云:「是。」众莫不骇之。卞云:「且不知有此也。」余云:「颖叔以为皇太后手诏中语,故着之麻词,乃不知出自公。」颖叔亦云:「当时只道是太后语,故不敢不着,今进入文字,却照验得刘友端书,皇太后诚未尝见也。」惇顽然无作色,众皆骇叹。是日,余又言:「此事只是师朴亲闻,余等皆未尝面禀,来日当共禀知,圣意无易,即当拟定一圣旨进呈。」遂令师朴草定云:「瑶华废后,近经登极大赦及累降赦宥,其位号礼数令三省、密院同详议闻奏。」遂退。晚见师朴等,皆云:「一勘便招,可怪!可怪!


是日,太母闻惇自认造手诏事,乃叹云:「当初时谓友端稍知文字,恐端所为,却又是他做。」



向太后此时垂帘,把憋了好几年的怨气发泄出来,表示当时奉她手诏立刘后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恐怕是都知刘有端伪造的。曾布以此事逼问章惇,后者很痛快地承认了是自己拟的,一座皆惊。虽然众人也疑惑为何章惇会一问便招,但似乎也并未再生枝节于是乎,章惇便成了伪造手诏,以一人之力怂恿哲宗立刘后的首凶,顺便被后世史官将废孟后的锅一并扣上。


笔者认为章惇主动伪造手诏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件违背章惇本人初衷的,且风险非常高、收益几乎为0的政治投入——以章惇与哲宗的关系来看,他似乎不需要以这种行为来赢得其信任。虽然也有韩琦伪造曹太后手诏令英宗亲政事为先例,但两件事的政治影响是截然相反的。


综合各方反应来看,章惇在事后为哲宗背锅,以全君上之德的可能性较大。结合之前废孟后时章惇在记录中缺席,笔者猜测哲宗废孟后,立刘后都并未事先与章惇商量就已经开始行动,并在行动后才知会了章惇,或者由后者自行得知。


另一佐证则是笔者之前记录过的章惇辞相风波,当时我对这个没头没尾的事件甚是疑惑,但联系废立之事或许能给出一个解释:哲宗在这次事件中反复询问其他执政章惇为何要辞相,说明哲宗对章惇「渠自言,多面斥士人罪慝,故众怨归之」这套书面说辞显然是不相信的。依着士大夫隐晦委婉的表达习惯,如果章惇给出的原因是半真半假,那么有可能「众怨归之」是真的,只是其原因并非面斥士人。那么,还有什么可能会引起众怨呢?


我们看看时间线:章惇辞相的时间是四月,五月就「天都事了」,普天同庆了,紧接着就是贤妃刘氏就馆准备生产。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四月时候,哲宗告知章惇他即将立后,并且已经开始做准备。章惇非常反对,且预见到如果立刘后一事于自己在位时发生,一定会被唾沫星子淹死。再加上章楶表示西夏战事也差不多到了可以收束的阶段。于是章惇觉得这是一个全身而退的机会。而哲宗则可能觉察到章惇想跑路的真实原因,于是更加焦急地表示「章惇今日岂可令去!!」


果真如此,那么章惇不仅是口头上一直反对立刘后,而且还付诸行动表示抗议。哲宗则在这个事件中一直采取「先斩后奏」的做法,章惇只得给他收拾烂摊子。


综上,我对废孟后,立刘后的整个故事提出一个补完细节的假想,以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展开:

1. 哲宗手诏令内侍郝随(刘氏宫中人)兴瑶华狱,并在狱成后命侍御史董敦逸覆录。董敦逸当时被裹挟,一年后站出来反对此事,章惇试图救之。出于大局考虑,章惇并未旗帜鲜明地反对废后,但与哲宗达成协议,废后则可,再立则不可。因此无论是对蹇序辰言,还是赵宗景事件,章惇都言辞激烈地表示不支持以妾为妻。尤其是在宗景事件中,章惇的怒表面上看是怒许将,实则更像是怒中批同意此事的哲宗,后者或以此事试探。通过此事,哲宗应也更加确信了章惇的态度。

2. 又过了两年,刘氏怀孕,哲宗反悔,重提立刘氏为后,绕过章惇令都知刘有端伪造向太后手诏,此后告知章惇朕意已决。章惇既惊且怒,甚至不惜辞相表示反对。然而出于某种未知原因章惇最终还是妥协了。因为伪造手诏实在事大,所以章惇只能全权包揽此事,「凡五日留身」,「唯恐他人之与闻」,却被同列认为是想吞独功,「众皆哂之」。

3. 哲宗去世,徽宗上台,向太后垂帘,手诏事发,至此,章惇终于「灾至」。不过他此时已经因反对徽宗继位,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干脆自认伪造的罪名。


笔者固不敢说事实如此,且作为一个故事串起诸多矛盾的资料,使逻辑稍能自洽而已。只是唯一想不通的是,是什么使得章惇再次向哲宗妥协了呢?


于是回到标题:借用许将原句,笔者却只想真诚地问一句,「何可得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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